远离非法集资陷阱,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学起来

近年来,非法集资案件逐渐增多,主要集中在投资理财、网络借贷、私募基金、房产租售、电子商务、消费返利、养老服务、教育培训等领域。特别提醒各位:要牢记“天上不会掉馅饼”“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”,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严重危害,远离非法集资。

典型的“非法集资陷阱”,骗子团伙的行骗轨迹可以总结为四步:

第一步抛出诱惑;

第二步以小利骗取信任;

第三步继续诱导;

第四步诈骗成功,销声匿迹。

2021年2月10日,国务院公布了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37号,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。该条例对对于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,保护群众合法权益,具有重要意义。

关于《条例》的这些干货,作为普通投资者的我们,需要认真学习以下内容。

什么是非法集资?

什么是非法集资?《条例》第二条明确:所称的非法集资,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,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,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。

该定义明确了非法集资的三要件:

一是“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”,即非法性;

二是“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”,即利诱性;

三是“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”,即社会性。

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?

《条例》第九条明确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:

1.设立互联网企业、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、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;

2.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、债权,募集基金,销售保险产品,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、虚拟货币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;

3.在销售商品、提供服务、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,以承诺给付货币、股权、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;

4.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,通过大众传播媒介、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;

5.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。

上述列举了五项非法集资的具体行为,但不限于此,针对非法集资存在不少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,此处需要贯彻“透过现象看本质”的思路。

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原则是什么?
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,《条例》第四条明确: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,对非法集资坚持防范为主、打早打小、综合治理、稳妥处置的原则。相比对非法集资行为案发之后才进行处置,立足于“早预警、早防控”对非法集资“打早打小”,实现“防患于未然”,无疑更有利于保护人民群众的“钱袋子”。

自2021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》,通过多重手段织密了打击非法集资的“法网”,将对不法分子起到震慑和遏制作用。但大家也应当认识到,守好自己“钱袋子”的最后一关,最终还是要靠自身。我们不但要远离非法集资,拒绝高利诱惑,更要自觉抵制、积极举报这一非法行径。

 



上一篇:

下一篇: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