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07-24
根据《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》的要求,现将本公司2026年第2季度一般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:
一、固有业务一般关联交易情况
关联交易类型 | 关联交易金额(万元) |
固有业务关联交易 | 1113.25 |
注:固有业务一般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支付租赁、采购服务费用。
二、信托业务一般关联交易情况
关联交易类型 | 关联交易金额(万元) |
信托业务关联交易 | 21516.98 |
注:信托业务一般关联交易主要为关联方认购/申购我司信托产品以及收取我司交易佣金及相关费用。
三、统一交易协议执行情况
本公司与关联方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利安人寿”)于2024年5月6日签署统一交易协议,有效期三年。本季度内,本公司与利安人寿发生一笔信托财产关联交易,交易金额10万元,交易内容为代委托人缴纳保费。
上一篇: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董事、董事长任职资格核准的公告
下一篇:关于重大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